去年12月15日,小张同学终于坐在了美术类高考(微博)的考场里。之前,他一直担心能否按期参加考试,因为他在暑假“犯了点事”。
小张,17岁,在江西读高中,打算报考艺术院校,今年暑假,到杭州参加美术辅导班,这是小张第一次独自出远门。补习期间,他在网上找到一本叫《犯罪天才》的小说,小说里令人折服的推理、犯罪过程、逃避抓捕过程深深地吸引了他,每当压力大,心情不好,就看这本小说。看得多了,小张就想冒险挑战一下警方的破案能力,验证一下他所学到的技术。
去年7月20日傍晚,他回到宿舍休息,发现隔壁的宿舍门没上锁,屋内也没人,就推门走了进去,发现床上放着一只正在充电的苹果手机,他就把手机放进自己口袋。虽然他并不缺钱,然而根据小说里的建议,这个手机放在身边不安全,于是,他找到一个手机回收店将手机脱手。
小张观察了几天,同学报案了,但警方并没有找到他,他窃喜自己手段很高明。于是,去年7月30日中午,他又在宿舍偷走一只手机,带回江西将手机脱手。
经鉴定,小张盗走的两只手机共价值5351元。被害人报案,警方已立案侦查。
小张一边很得意,一边又很害怕,因为小说中那些犯罪天才最终也逃脱不了被抓的命运,如果被抓,就不能参加高考了。一番挣扎后,去年8月30日,他一个人走进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小张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认为,小张出于好奇去盗窃,主观恶性不大。犯案时未满18周岁,如果起诉,他将面临退学的风险。而小张所在的学校也出具证明,说小张平时表现良好。小张父母替他补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小张也得到了同学们的谅解,都希望检察机关给小张改过的机会。
最终,检察官依照新刑诉法,对小张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