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乡镇中心校、幼儿园、活动中心、特教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4〕11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县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
1.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2014年4月16日-5月10日)
1.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报表,则申报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
2.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申报人员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均设在县教育局。
4.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4年5月10日—5月25日)
1.县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县教育局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3.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4.申请人员的体检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5.县教育局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提前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体检时间。
6.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务必于2014年5月25日前交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三、认定阶段(2014年6月5日-7月5日)
1.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4〕116号)文件的总体安排,全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4年7月10日前结束。
3.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遵义市教育局网站通知。面向社会人员申报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非国考人员):见余庆县教育局网站通知。
四、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1.认定机构将严格按照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开展各项认定工作。
2.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4、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6月15日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的网络认定工作(对于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五、其它事宜
1.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贵州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6月10日;第二次为7月21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机构在申领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2.积极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
目前,我县仍有少部分在岗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校须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在严格标准的情况下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3、按时上报认定情况
县教育局将于2014年7月20日对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52-623511、4623863。
4、信息查询
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
网址: http://www.zyiedu.cn/。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通知公示均在“余庆县教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
附: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3.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doc
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