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5月19日至5月31日,各地级市亦可适当延长到6月30日。
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市统计局(统考办)报名。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省统计局人事处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10号楼718房)。报名咨询电话:020—83134074。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市统考办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底止。
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100元/人收费。各市报考点按报名人数通过非税收入系统上交省考务费每人45元(含试卷费、管理费和上缴国家统考办费用)。
广东高级统计师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2014年5月19日至5月31日,各地级市亦可适当延长到6月30日。
报名办法
按属地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市统考办报名。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省统考办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10号楼718房)。报名咨询电话:020—83134074。
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市统考办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底。
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标准收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它考试报名费。各市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全额上缴省统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