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创业资助、租金补贴条件放宽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01-05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 刘光明宝 记者昨日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针对在校和毕业的高校学生以及中职技工院校学生,其创业资助和创业租金补贴的条件均已放宽。

    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底,国家教育部发文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惠州针对学生创业群体,陆续出台并完善了相关的政策。原先,惠州只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创业的情况予以相关的补贴。如今,在校大学生也可以获得创业资助和创业租金补贴。而高校应届毕业生获得这两项资助和补贴的年限,由原先的毕业3年内创业放宽到毕业5年内。同时,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也纳入补贴的范围。

    据了解,以下3类人员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可申领创业资助。租用经营场地(除孵化基地)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租金补贴。这3类人员分别是,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本市户籍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非本市户籍学生。

    按照有关规定,创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创业租金补贴标准按实际租金予以补贴,但每年不超过3000元。该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办理,详情可查阅该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