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
从2月底至今,各高校自主招生简章陆续发布。今年自招最重大的变化之一就是,高校不再分配自主招生测试名额给中学,全部由学生自荐报名。笔者认为,取消校长实名推荐或分配名额之后,学生是不是真正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如何对有“偏才”的学生进行公正考核,还需要学校出台更详细、更完善的实施细则。
以往,绝大部分高校自招都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而获得“中学推荐”者参与进一步测试资格的可能性往往更高。对此,有高校表示,一方面,中学比大学对学生更加了解,推荐也更为精准些;另一方面,高校也可通过“名额分配权”,控制生源的质量和诚信度。虽说如此,“中学推荐”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弊端也遭人诟病,比如获得校长推荐的名额,实际上集中在少数重点校和示范校,此外,有些获得校长实名推荐名额的学校,校长的公信力也受到质疑。
那么,“学生自荐”就能真正确保公平吗?最终还是要看高校是以什么标准来考核这些自荐学生的。如果在评价的时候还是看学生毕业的中学,特别关注一些来自重点示范校的学生的话,那么“学生自荐”依然不能带来公平。另外,如果考核标准里学业成绩所占的比重很大,那还是无法真正挑选到有特长、有“偏才”的学生。
让人高兴的是,已经有一些高校做了相应调整,比如同济大学,学生填报哪类志愿,就请相关专业的教授亲自审查筛选材料,按照1∶1.5的比例选出接受进一步测试的学生。从“招生办选拔”变成“教授选拔”,无疑便于找出更符合学科潜力要求的学生。真心希望高校本着真正挑选到有特长、有“偏才”的学生的目的,合理制定考核标准,让招收到的学生“百花齐放”,各展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