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蓬江区教育局获悉,《2015年前秋季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日前发布,今年该区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将划定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不过,由于学位仍比较紧张,蓬江区教育部门将根据小学毕业生报名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地段范围,预计7月以后向社会公布。
购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明
通知规定,主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对象包括:在蓬江区主城区小学就读的蓬江区户籍和非蓬江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蓬江区外小学就读的蓬江区主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蓬江主城区外小学就读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非蓬江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非蓬江区户籍儿童的入学条件分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等9类。与去年相比,在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这一类中,家长需提供如水电单、电视网络费单等作为居住证明。
此外,在蓬江区小学就读的非蓬江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升读该区初中学校,不受上述9类条件限制;不在蓬江区小学就读的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江海区安排入学;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登记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
据安排,就读于蓬江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就读于该区外小学的应届毕业生需于7月1日~10日在该区教育局办事大厅报名。若学生要回原籍初中学校就读,家长需及时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联系报名。
按照学位分配原则就近入学
在学位分配方面,蓬江区教育局表示,今年该区将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并按照“先户籍生、后非户籍生;先购房生、后租住生”的顺序办法安排就近入学。
“人户一致”即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一致。若学校按“人户一致”安排和安排政策性照顾生及特长生后仍有剩余学位,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学生或通过电脑随机排位方法安排片区对口小学的学生,具体操作办法需待学生报名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