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持总体稳定,坚持6个不变,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采取五大措施推进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公平。招生报名家长有哪些需要注意?具体时间如何安排?家有适龄儿童的家长快来了解一下吧!
有问来答
1.公办小学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为什么要实行网上报名?
公办小学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是贯彻国家、省相关文件“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坚持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同时,公办小学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将为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学校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报名平台,及时了解市、区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查询学校信息和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面谈通知以及(预)录取通知。
2.2016年的招生工作将怎样体现市民的期盼?
为了满足家长的期盼,我市先满足家长免费入读公办初中的需求,再以“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校”为原则,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和招生。
1.满足市民对免试就近入学的期盼。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近年来,市政府和各区对公办教育保障教育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师资培训、交流轮岗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的态势已经形成。目前,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是免费的优质教育,100%的区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缩小了校际之间的差距。
2.满足市民对身边好初中的期盼。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提供的学位能够满足家长对义务教育的需求。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超过99%。3年来227所中小学被认定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其中公办学校204所,民办学校23所。据教育部2015年的监测报告,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综合排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
3.满足市民对优秀教师的期盼。我市教师队伍优化实现新的突破。目前,培养卓越中小学校长(园长)578人,教导主任212人。
3.2016年怎样入读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
1.报读公办小学,家长于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预约纸质材料送审时间。
2.报读民办小学,家长于5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
3.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信息。4月15日后,家长可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看招生工作细则。相关录取和注册要求请关注网上报名指引。
4.2016年怎样入读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学校?
1.本市户籍、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满足积分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公办初中。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招生工作细则。
2.报读民办初中学校,家长于6月27日至2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招生工作细则以及网上报名指引。
5.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时,是否一定要上传资料?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时,可以不上传资料。如果要上传资料,本市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内容扫描件;外地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学生家长要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
6.报名后没有民办学校录取如何补报名?
在第一次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补报读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报名分两次,民办小学招生第一次补报名和补录时间为7月4日至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第一次补报名和补录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第二次补报名和补录的时间为8月25日至31日。补录的报名程序、录取方式与正式录取的要求相同。
7.民办学校预录取后,家长如何进行网上“确认”?
民办学校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和短信息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拟录取的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应按学校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确认”程序。如未及时完成网上“确认”程序,学校可撤销“预录取”,空余招生计划重新预录取其他学生。
8.家里没有上网条件怎么办?
1.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2.报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的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9.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能否能被民办学校录取?
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