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开始,经过提前批、一本、二本、三专等批次院校的录取,至8月15日,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全省共有61.9万名考生被高校录取,超额完成全省招生计划任务,比去年增加8000多人,其中本科录取29万人,比去年增加2000多人;专科录取32.9万人,比去年增加6000多人。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一是合并专科录取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二是实施公安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三是高职院校依据学考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四是开展“职业技能”网上测试改革试点。
招生录取工作中,省招生办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全力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录取政策,继续坚持本、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的原则,即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
今年在每一批次首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认真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进一步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考生的权益。今年招生录取期间总共组织了五次征集志愿录取。
此外,今年我省创新了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方式,特别是利用考试院官微及时、迅速、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尤其是缩短了征集志愿的反应时间,社会反响良好,提高了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