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之前的政策,《征求意见稿》有多项变化,包括外国语学校招生调整、民办初中招生调整、小学和初中特长生2020年全面取消等。小升初在今年迎来大调整。
外国语学校
市属学校不再指标分配到区
区属学校采取单校或多校划片招生
公办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方式,今年有较多小变化。《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及各区不再新设立公办外国语学校。在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之前,已被其他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办外国语学校的招生。
第一个小变化是市属外国语学校不再指标分配到区,改为由学校制订具体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由学校按免试入学和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的原则制订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二个小变化是区属外国语学校2020年按照普通公办初中的方式进行招生,采取单校或多校划片招生。《征求意见稿》规定: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2018年,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收地段生人数占当年招生计划的比例为60%以上,并逐年增加。2018年、2019年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制订,并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2020年起,所有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按照普通公办初中的方式进行招生。公办初中可采取多校划片或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多校划片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单校划片的学校采用对口直升、划分地段的方式进行招生。所有的公办初中均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第三个小变化是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时间有调整。《征求意见稿》规定:2018年、2019年,市、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当年的招生计划。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第一个周六进行招生,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第一个周日进行招生,市、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于当天完成。2020年起,所有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均按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民办初中
4月30日后方出招生方案
毕业试后一周周五网上报名和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今年也有三个小变化。《征求意见稿》规定: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招生录取以学生面谈表现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为主要依据。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变化一:民办初中招生方案要到4月30日之后公布 按规定: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4月30日之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招生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学生预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适时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学生报名时可提交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或复印件。
变化二:民办初中开始网上报名和招生的时间,从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下一周的周五开始 按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招生工作进程,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一周的周三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初中开展招生工作,于当天完成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和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一周的周五民办初中开始网上报名和招生,并于10天内完成。
变化三:明确了公办初中的学位要保留至8月31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公办初中已录取的学位必须保留至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全部结束之后,原则上保留至当年的8月31日。
特长生
2020年起,全面取消小学和初中招收特长生
对于小学特长生招生,《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增城区5所少儿体校可招收体育特长生外,其他公办小学不得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入学挂钩。从2020年起,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面取消小学招收特长生。
对于初中特长生招生,《征求意见稿》规定:特长生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类,各区、校不得新增特长生类别。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超过所在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公办初中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确实因市重点扶持项目组队需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范围和比例可以适当放宽。《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特长生招生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公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并按学生的体育、艺术方面技能测试成绩录取,不得进行其他内容的选拔性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应同时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从2020年起,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面取消初中招收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