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溪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网上报名将于4月1日开始,6月14日结束。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4月1日—5月20日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6月1日—6月14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报名对象
普通高校经国家、省教育厅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取得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体检合格证书,完成二十周实习任务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申请人;申请第二种资格的申请人。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后,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1. 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5月21日—5月30日期间到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四楼);
2. 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5月21日—5月30日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3.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6月15日—6月30日到认定机构(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按所在县区教育局要求。
现场确认的要求:
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2、《高等学校毕业证》;3、《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4、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5、网上下载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鉴定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6、网上下载已填报完整个人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印);7、《体检合格证》;8、《教育教学实践操作考试合格证》(不能提供者须报考2014年市县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实践操作考试);9、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辽宁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10、二十周教育教学实践证明材料(提交《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以上1、2、3、7、8、9项证书均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附: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登陆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第二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
第三步:第一次申报点击“注册”;
第四步: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并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读后点击“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资格种类,本科以上学历可申请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本科、专科学历可申请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省份:辽宁省,选择市:本溪市,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选择本溪市教育局做为认定机构;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区的教育局做为认定机构。选择任教学科: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关。
第七步:选择确认点,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点击“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申请资格种类选择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区的教育局做为确认点。
第八步:阅读注意事项
第九步:填写身份信息。填写信息要与身份证等证件相符;电子照片规格: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19KB;
第十步:填写申请材料;
第十一步:点击“完成”,记住网报密码。
第十二步:下载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网报结束后,各认定机构在7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2855587 2811506
本 溪 县 教 育 局 6811032
桓 仁 县 教 育 局 8822367
平 山 区 教 育 局 2371391
明 山 区 教 育 局 3887251
溪 湖 区 教 育 局 3170302
南 芬 区 教 育 局 3839080
本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