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

新闻来源:腾讯教育  发布时间:2014-08-29

据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14〕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我省2014年我省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今年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20日至30日。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注册时,户口在当地的申请人请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选择现场确认地点,户口不在当地的申请人请按照本人档案挂靠(2014年8月7日前挂靠有效)所在地的区、县级市选择现场确认地点。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如遇国庆放假、星期六日等请申请人不要前往办理。

教育部门特别提醒申请人需注意以下问题: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广东省将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第一,省教育厅委托的33所高校举办的本科层次“两学”课程培训(仅限本校学生),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可使用至2015年度;第二,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取得的“两学”成绩,成绩单上加盖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的,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可使用至2017年度;第三,参加各市指定培训机构培训补修的“两学”成绩,在当地使用,2014年度使用有效。

2.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的人员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应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并提交。

3.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均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本市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是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357246。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前取得。

4. 户口在当地的申请人请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户口不在当地的申请人请按照本人档案挂靠(2014年8月7日前挂靠有效)所在地的区、县级市选择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并提交。

申请步骤、应交的材料和要求,可上“广州市教育评估网”参看《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