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另外统筹安排
本报讯 (记者黄子宁 通讯员门慧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市人社局受理建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全市中级、市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截至8月31日。此外,10月起为江门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通知》要求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于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另外,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除了广州、深圳和佛山试点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外,江门作为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作统筹安排,届时再另行通知。同时,从今年起停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申报需提交社保材料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除了“专业技术报告”和“论文”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值得注意的是,若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将不得申报。
《通知》要求,符合广东省颁布的相关级别、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也需要申报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