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职免费新政补助标准亟待提高

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4-08-05

  省政协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应尽快将免费政策覆盖全省中职学生

  去年,省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对农村和城市涉农专业及城市困难家庭学生接受中职教育(就读中职学校和技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补助。新政实施一年之后,效果如何?日前,广东省政协发布 “实行农村学生免学费政策后 中职教育面临的困难与对策”专题视察报告,指出当前存在现行补助标准与以往学费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并建议从2015年起全省免学费补助标准达到省物价局早已批准的每人每年3500元的学费标准。

  2013年3月,省政府出台政策文件《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明确规定,免学费补助基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其中省财政分担70%,地方财政分担30%)。

  省政协调研组经过调研发现,免学费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积极性。据统计,免学费政策实施后,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逐年上升,2013年达到95.9%,比2011年提高了近6个百分点。

  免学费政策有效减轻了广东100多万个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省财政下达专项补助资金达15亿元,地方各级配套资金投入10亿元以上。有的学生深有感触地说:“要不是赶上免学费政策,我早就外出打工了。”

  成效: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9%

  调研组也发现,免学费政策实行之前,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中职学校的普通专业收取学费3500元左右、高耗材专业收取学费4300元左右,与免学费政策之后实行的补助标准(2500元)差距较大。新政后,粤东西北地区中职学校收入大幅度减少,面临办学难以为继的严峻局面。

  据茂名市初步统计,实施免学费政策两年来,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中职学校办学经费缺口均超过1000万元。韶关、茂名两市的中职学校普遍反映,由于办学经费紧张,学校运行困难,教师工资经常被延迟发放,不少高水平教师跳槽到珠三角地区或改行。一些从事一线教学的老师强烈反映,实习实训设备经费不足,教学耗材无钱购买,实训教学只能将就应付,甚至被迫取消。

  调研也发现,政策规定第三学年免学费的经费由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企业支付,实际上难以执行。这一政策本身与国家规定的“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和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精神相违背,无法操作。

  此外,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韶关、汕尾、茂名部分农村学生的户籍被动转为城市户籍,反而失去了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机会。

  问题:补助标准低致学校运行困难

  建议:提高补助标准至3500元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省调研组建议,从2015年起全省免学费补助标准达到省物价局早已批准的每人每年3500元的学费标准。

  提高第三学年免学费补助比例。考虑到粤东西北地区难以通过顶岗实习弥补第三学年办学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建议将第三学年免学费的补助比例由“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的30%”提高到50%(国家标准是50%),并按3500元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对难以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的学生则按3500元的新标准100%予以解决。

  解决因行政区划调整而无法享受免学费政策问题。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免学费人数比例。调研发现,现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5%的标准确定显然过低。

  最后,鉴于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免学费政策已覆盖全体中职学生,建议广东尽快将免学费政策扩大到粤东西北地区所有中职学生,并在条件成熟时覆盖全省中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