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韵姿 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江门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4年江门市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0%,下线为4%,上线为15%。据悉,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是劳动部门根据地方经济运行情况及行业实际测算出来的官方指引,供劳资双方谈判时参考。
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4%
根据《通知》,江门市去年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0%,比省要求的9%高出1个百分点,要求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大体按照基准线10%来安排。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根据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进行安排。
《通知》公布的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5%,即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涨幅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同时,《通知》规定,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在下线方面,《通知》公布的工资增长下线为4%,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
应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
《通知》还公布了6个行业的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分别为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记者对比广东省人社厅此前公布的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发现,除金融业的工资基准线区间略有上调外,其余5个行业的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与全省水平持平。
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通知》提出,在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而对于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此外,市人社局在《通知》中建议,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加工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